甘平汉,男,钦州港务局副局长
性质:受贿
处理:被开除党籍、行政撤职
经过:1996年至2002年,甘平汉利用主管该局基建工程之便,先后两次收受该局基建工程承包人刘某地贿赂1.5万元。
梁荣昌,男,荔浦县交通局局长
性质:贪污、私分国有资产
处理: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执行6年,并处罚金6万元。
经过:1997年6月至1999年7月,梁荣昌伙同其单位地副局长覃家福等8人,利用虚开工程款发票等手段,贪污公款5万元。此外,1996年5月至2000年4月,梁荣昌等人还以单位的名义将95.2万多元国有资产进行私分。
彭玉华,男,田林县土地管理局局长
性质:贪污
处理: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经过:1996年12月,彭玉华伙同其单位的副局长罗天书等人,用假临时设施租地总清理总结算补偿协议书,骗取铁道部隧道局南昆指挥部补偿给田林县群众地土地征用补偿款75780.4元,然后进行私分;1997年6月,彭玉华等人又以假工程合同和假结算单从该局骗取南昆指挥部赔偿给田林县群众的农田水利及粮食产量损失赔偿费103827元,然后又进行私分;彭玉华两次共私分得款2万元。
覃祖月,男,柳江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性质:贪污、受贿
处理: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刑2年;开除党籍
经过:2003年3月至2004年1月,覃祖月伙同其单位的副主任韦介先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列支出等手段,贪污国家扶贫款32500元;在工程招标过程中,两人又分别泄漏标底给竞标商使其中标,并收受承建商等人贿赂52200元。此外,覃、韦两人还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
覃昌明,男,天峨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性质:挪用公款
处理: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开除党纪
经过:1993年7月至1997年7月,覃昌明在分管天峨县贫困人口异地安置工作期间,先后两次挪用公款13万元。
周坚忠,男,东兰县武篆镇中和村党支部副书记
性质:贪污
处理:被开除党籍
经过:2003年6月,周坚忠到该县民委领取中和村水利工程结算余款3万元,除送给该县民委的梁某和黄某各500元外,将余下的2.9万元占为己有。
黄伦祥,男,合山市工商局退休职工
性质:私分国有资产
处理: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经过:1998年至1999年,时任合山市工商管理局局长的黄伦祥不顾上级工商部门取消旧版收费票据的规定,指示所属各基层工商所新、旧版收费票据同时用,该局用旧版收费票据收费80万元。在开支这笔上,黄伦祥拿大部分去购买几辆汽车,一部分拿去花天酒地,余下的263290元则以单位的名义集体分给个人。
黄以仁,男,柳江县卫生防疫站站长
性质:贪污、受贿
处理: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经过:2000年春节至2004年3月,黄以仁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开发票购买办公用品等手段,贪污公款5716元;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对县餐具消毒中心负责的餐具消毒情况监督管理和人事安排、为该单位购买疫苗药品和拨付车辆修理费给修理厂过程中,共收受贿赂93667元。
卢扬汉,男,来宾市兴宾区交通局征费办第一中队中队长
性质:嫖娼
处理:被开除党籍
经过:2002年3月,卢扬汉在来宾邮政招待所三楼的一间客房与一姓黄的发廊妹发生不正当的两性关系,完事后给黄100元。事发后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4000元。
黄绍青,男,贵港市木格供销社主任
性质:贪污
处理: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开除党籍
经过:2001年8月至2003年6月,黄绍青在担任木格供销社主任期间,以支付有关单位技术协作费、农资经营网点活动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技术咨询费等费用为由,自己虚开及指使他人虚开现金支付凭单30张,从该社财务处领取现金147520元,除发给该单位职工及送给有关单位人员98320元外,剩下的49200元全部占为己有。
刘森华,男,容县农委副主任、容县农村合作基金联合会常务副董事长
性质:违规放贷
处理: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开除党籍
经过:1995年7月至1996年8月,刘森华在担任容县农委副主任、容县农村合作基金联合会常务副董事长期间,先后违规放贷146万元,只能追回12万多元,130多万元无法追回,造成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