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否按照《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18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办法》(桂纪发【2009】11号)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部门本单位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在规定时间完成领导机构组建、宣传发动、工作部署、计划制定等工作;
2、是否按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查面是否达到100%,是否如实申报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小金库”;
3、主管部门是否按要求组织力量对所属单位开展内部检查;
4、对本部门本单位自查申报的“小金库”问题是否认真及时进行整改;
5、对“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检查组重点检查出的问题是否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整改;
6、是否从规范内部管理、加强制度建设、理顺职能职责等方面建立健全治理“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摘自《自治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桂治办【2010】7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