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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关于2005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实施意见(05.4.1)


编辑:  发布日期:2005年04月01日 11:54  浏览次数:


区纪委关于2005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根据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七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现提出我区2005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实施意见如下:

一、深入治理领导干部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借婚丧喜庆之机大操大办、收钱敛财问题

对领导干部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借婚丧喜庆之机大操大办、收钱敛财问题突出的重点时段、重点单位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对违反规定的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加强对正反典型的宣传报道,发挥新闻舆论的教育、监督和引导作用;协调督促财政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发挥制度的预防、约束和规范作用。

二、深入治理“跑宫要宫”问题

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跑官要官”和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对违反规定的领导干部,要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跑官要官”制止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典型案件,要予以公开曝光。

三、深入治理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晌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问题

继续严格执行中央纪委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和自治区制定的关于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及身边工作人员管理的具体规定,并结合实际进行修订完善;领导干部职务和分管工作发生变动后,要及时对照有关规定进行自查自纠;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行为发生变动的,要及时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按照有关规定纠正和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并选择典型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深入治理党员和干部参加赌博问题

配合公安等部门加强对《关于严肃查处党员和干部参与赌博的通知》和《全国组织开展集中打击赌博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赌博或为赌博活动提供保护、干扰阻挠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对违法犯罪典型,要予以公开曝光;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公安机关查处党员和干部参加赌博案件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通报制度。

五、切实贯彻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

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抓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巡视和谈话诫勉等制度的贯彻执行,及时总结经验,完善配套制度,强化落实措施,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结合述职述廉开展民生评议和民主测评,充分发挥干部群众的监督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把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廉洁自律规定,特别是解决党风方面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逐项开展对照检查,制定整改措施;民主生活会和整改落实情况要及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的监督指导;继续落实、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和提拔任用领导干部廉政鉴定制度。

六、推动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

配合财政部门等提出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货币改革的指导性意见,逐步推动通讯费、交通费、接待费等管理改革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津(补)贴规范发放。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开展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

七、对违反规定超标准购买配备使用小汽车进行重点检查

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对违反规定购买配备使用小汽车问题进行重点检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对违反规定超标准购买配备使用小汽车的,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典型案件要予以公开曝光。

八、进一步落实党凤廉政建设责任制

深入贯彻全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切实解决党风方面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对违纪违法问题查处不力的领导干部,要严肃追究责任;要将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职责分工、任务目标、工作要求、完成时限,进一步健全制度,强化措施,加大责任检查、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力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协助党委(党组)研究、部署、督促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建立健全责任分解落实情况报告、重大案件“一案双查”和责任考核结果运用制度,继续严格执行责任追究案件垂直报告和责任制工作年度专项报告制度;加强对国有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督促指导,推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的贯彻执行。

各地区、各部门在抓好上述重点工作的同时,要继续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不得违反规定兼任企业领导职务制度,继续抓好党政机关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个人商业保险和党政领导干部拖欠或利用职权将公款借给亲友等专项清理的后续收尾工作,巩固成果,防止反弹;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其它突出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有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增强工作的预见性。

2005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任务繁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狠抓落实,努力取得工作新成效。

各地区、各部门在7月10日前将今年上半年、10月10日前将今年前三季度、12月15日前将今年全年的情况分别汇总上报自治区纪委(径送党风廉政建设室,《2005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情况统计表》附后)。其中区直各单位、各高等院校、各直属企业的情况请分别报送各纪工委(纪委)负责汇总上报。同时,各地区、各部门在12月15日前将2005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总结报自治区纪委(径送党风廉政建设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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