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学校首页|网站首页|部门概况|党纪法规|综合信息|宣传园地|警钟长鸣|巡察工作|举报指南|下载中心

贪污“点招费”副校长获刑10年


编辑:  发布日期:2004年04月21日 15:25  浏览次数:


贪污“点招费” 副校长获刑10年

成都理工大学原副校长尚荣多(副厅级),因贪污学生“点招费”(降分录取或考生选择专业费用,属禁收范围),4月2日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成都理工大学传播艺术学院原党支部书记(正处级)李域明,也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尚荣多、李域明在担任原四川商业专科学校副校长和校党委副书记期间,负责该校2001年招生工作,彭义斌(原商专学生处处长,另案处理)具体负责收取“点招费”。招生工作结束后,彭义斌除向原商专财务处上缴“点招费”14.2万元后,私自截留20万元,并于2001年11月28日将截留款转入其子彭俊的私人账户。2002年春节前,尚荣多、李域明与彭义斌共谋将截留的20万元“点招费”予以侵吞,尚荣多得赃款5万元,李域明得赃款6万元,彭义斌得赃款4万元,所余赃款5万元至案发时尚存留于彭俊账户。2001年12月,尚荣多指使彭义斌从上缴后又全额领出的14.2万元“点招费”中,以奖励招生工作人员名义提出5.7万元,其中7000元用于学生处发放奖金,另5万元转入尚荣多的私人账户。尚分两次取出此款,用于个人开支。
(摘自2004年4月9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上一条:高校招生受贿案:招生权“妙手”化作招财树
下一条: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通报9起典型案例

关闭

 

主办:中共桂林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察室    版权所有:中共桂林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察室
地址:中国广西桂林市建干路12  邮编:541004  联系电话:0773-5891506(屏)  0773-8989709(雁   推荐浏览模式:1024×768IE6.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