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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桂林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职责


编辑:  发布日期:2009年06月30日 10:04  浏览次数:


 

 

中共桂林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职责

   中共桂林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在中共桂林理工大学委员会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纪委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其职责范围是: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及学校党委、上级纪委的指示、决议和决定;

   2、检查监督学校党委、党委成员、党员干部以及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

   3、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党委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内监督工作,认真履行“教育、监督、惩处、保护”职能;

   4、开展对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教育党员履行义务,自觉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5、加强制度建设,根据形势和任务,对本校党组织和党员提出严格党的纪律的规定和要求;

   6、按照管理权限受理对本校党组织或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检举控告,检查、处理党组织或党员违反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给予或撤消纪律处分;受理党组织或党员不服党纪处分的申诉,保护党员的合法权利;

   7、领导本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协调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8、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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