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中午,县城管执法大队副队长老王在县城一家油茶店门口与他人发生争吵。围观群众看到老王身穿城管制服,态度蛮横,满身酒味,马上向县纪委监委举报。
很快,县纪委监委成立调查组到达现场。由于当事人已经离开,现场也没有监控,调查组找到油茶店老板了解情况。油茶店老板表示,中午油茶店客人很多,一位身穿城管制服的客人与四五个人一起也来喝油茶,没有消费酒水。在他们准备离开时,身穿城管制服的客人发现一辆汽车与自己的私家车停靠太近,打不开车门,就与对方发生争吵,引来群众围观,最后在双方朋友的劝解下,各自开车离开。
“举报人说老王满身酒味,工作日和谁喝的酒?喝了什么酒?这里一定有问题!”调查组迅速碰头研判,决定着重从“酒味”入手了解。
“中午跟朋友喝了一点点土酒……当时有点冲才和别人争吵……”当天下午,调查组找到老王,老王身上有还散发出酒味,很老实地承认中午喝酒的事。
“和哪些人一起喝的酒?”调查组追问。
“我们一起5个人,我,还有李某、苏某……”老王略加思索,说出了李某、苏某等4人的名字。
调查组为进一步核实情况,找到老王所说的朋友逐一核实。
“我和老王关系比较好,经常约他出来吃饭。这次我们一起6个人喝油茶,我用矿泉水瓶装了两瓶土酒给大家喝。”调查组找到老王的“朋友”李某后,发现李某为一家城市道路绿化公司老板。
城市道路绿化公司正是城管执法局的管理服务对象!李某的特殊身份引起了调查组警觉。此外,调查组还发现老王说一共5个人吃饭,而李某却说是6个人,认定里面一定有蹊跷。
调查组经过耐心释法说理后,李某最终说出“第六人”正是与老王单位领导朱队长。
“本来想这次喝酒挨个处分跑不掉了,就不要连累领导,一个人担当了。没想到你们查得这么仔细,最后还是把领导给害了……”老王在接受调查时向调查组坦言。
原来,那天中午,李某打电话约老王一起喝油茶。老王平时与单位领导朱队长关系较好,就邀请一同赴约。朱队长提出换个便装再去,老王觉得没有必要就穿着制服前往。喝油茶的酒水和餐费都是李某负责。饭后,老王一时冲动,为了一点小事情与他人发生争吵,这就有了之前群众举报的一幕。
最后,朱队长、老王因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