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容县纪委监通报了一个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典型案例。2017年,容县房产管理所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负责人邓某英利用其职务之便,违规审核通过公租房申请材料,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收受容州镇居民李某凤送给的好处费共计11万元。2018年11月,容县监察委员会同时对邓某英和李某凤两人涉嫌严重违法问题进行监察调查,并采取了留置措施。同年12月,邓某英受到开除公职处分。2019年10月,邓某英、李某凤两人分别因受贿罪、行贿罪受到法院的刑事判决。这正是——
权钱交易把利谋,
受贿行贿同打击。
纪法底线不可越,
前车之鉴当警醒。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