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宁市武鸣县(区)公安局(分局)党委委员、副政委黄铭东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8年中秋节前,黄铭东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12瓶青花郎酒、36瓶贵州茅台酒。此外,黄铭东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4月,黄铭东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
2.梧州市龙圩区新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蔡祥勇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3月至2017年1月期间,蔡祥勇使用公务加油卡为其私人车辆加油32次,金额共计8524.12元。2019年2月,蔡祥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3.防城港市防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杨培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7年中秋节、2018年春节期间,杨培雄先后两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共折合人民币4150元。2018年12月,杨培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4.贵港市平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陈雄奎违规收受礼品、违规报销个人费用等问题。2016年至2018年期间,陈雄奎收受下属单位赠送的野生香菇、野生木耳等春节礼品,折合人民币600元;在下属单位报销应由其个人支付的餐费共5089元。此外,陈雄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规问题。2018年12月,陈雄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5.来宾市桂中水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彭飘殷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2年至2017年,彭飘殷在担任来宾市桂中水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部副经理、来宾市天润房地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来宾市炬城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收受其参与管理的15个项目施工单位礼金共计16100元。2018年11月,彭飘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06-04 1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