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发布日期:2004年05月08日 16:25 浏览次数:
近日,齐齐哈尔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鹏飞因收受贿赂、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财产来源不明受到查处,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陈鹏飞于1997年11月任齐齐哈尔市委常委、副市长,2001年1月任齐齐哈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
上一条:逃美贪官余振东被缉拿归案 下一条:安徽公路局原副局长因受贿被判刑
【关闭】
主办:中共桂林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察室 版权所有:中共桂林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察室地址:中国广西桂林市建干路12号 邮编:541004 联系电话:0773-5891506(屏风) 0773-8989709(雁山) 推荐浏览模式:1024×768(IE6.0及以上) 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