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2月24日凌晨,当我接到正坝镇党委谭书记的电话,得知位于高桥镇的天然气井发生重大井喷事故时,我真的很害怕,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啊!但生命和财产遭受威胁的不只是我自己,更多的是1300多名三喜村的父老乡亲们,他们离井喷地点的距离只有1公里,如果不马上撤离,就会有生命危险!
我是三喜村的驻村干部,熟悉那里的山山水水,与乡亲们结下了深厚而朴实的感情。在这非常紧急关头,我想到的是:三喜村我最熟悉,我去做群众的工作效果会更好。于是,我向党委提出要求,主动承担起组织三喜村群众撤离的任务。
在去三喜村的路上,我明显感觉到,离三喜村越近,难闻的毒气味就越浓,不久双眼开始感到刺痛,有明显的窒息感。我心里很清楚,离井喷地点越近,死的威胁就越大,可能一去就回不来了。但此时,我能想到的,是村民们正面临着死亡的威胁,我要千方百计地保证他们的生命安全,把群众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下午3时许,三喜村的毒气重得已超过了人的忍受极限。不断有人向我们通报高桥镇人员伤亡的情况,看到中毒的小鸟不断死亡坠地,死亡的家禽家畜随地可见,我和张平等人都出现了严重的中毒症状,死亡的感觉不断地在我头脑中出现。这时,面对还有一些老人和残疾人撤离困难的情况.我心里最大的压力就是能不能完成党组织交给我的任务,把所有的群众都撤离出去。
在生死考验面前,我更加深切地体会到:生命对每个人都只有一次,谁都会珍惜自己的生命。但当一个人能把爱群众、爱他人作为一种最高境界时候,就能够在任何艰难险阻面前,产生出连死都不怕的无穷无尽的勇气和力量。
我看到在撤离的人流中,那些群众扶老携幼、穿着单衣、打着赤脚的悲壮情景,深深地刺痛着我的心,仿佛就像自己的父母兄妹在逃难一样。他们的生命财产正在受到严重威胁,作为党员干部能坐视不管吗?不!绝不能!我的良心不允许,党性原则更不允许!正是由于我与农民群众有这种如同父母兄妹的骨肉情,才使我在危难时刻增添了几分勇气,每撤离一个村民,我心里也就多了一分慰藉,感到无怨无悔!
我是一名纪检干部,应该有更高的要求。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多年来,党培养教育我懂得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个宗旨,教会了我如何密切联系群众。在关系到群众生死安危的突发事件面前,冲在最前面,舍生忘死抢险救灾,就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我想,在当时那种危难时刻,我只有把生的希望让给别人,把死的危险留给自己,才能体现出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体现出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老百姓才会真正觉得你可亲、可信、可敬!
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