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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新准则 更新“病毒库”


编辑:  发布日期:2010年02月26日 09:45  浏览次数:


廉政新准则 更新“病毒库”

中共中央近日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从1997年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到《廉政准则(2010)》,通过对比,我们可以发现新增加和修改的地方都是针对近年来多发的新型腐败现象对症下药。如果我们把整个反腐体系当成杀毒软件,那么《廉政规则(2010)》就是对病毒库的更新

一、“以借为名”一样受罚

新准则增加内容

第一条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有的贪官,想要就说“借”

一些干部为了有“面子”又不违反制度,打起了“变通”的“擦边球”,一些党政单位领导向下属事业单位“借”车,一“借”就是好几年。今年4月份,宁夏银川市永宁县副县长纳金顶利用主管卫生工作的职务之便,强行“借”走下属单位永宁县卫生监督所的卫生执法车作自己的专车,并公然撕毁车上卫生监督标志,招致当地干部群众的强烈不满

二、“出国旅游”也是受贿形式

新廉政准则增加内容

第一条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有的贪官,就爱出国旅游

郑州金水区一村支部书记在村民与某房地产公司发生土地纠纷时,乘机让该公司安排他和一名镇干部出境旅游,由此引发“河南旅游受贿第一案”。新郑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出国旅游作为一种财产性利益,应系财、物的一种表现形式。被告人康某在该村土地被征用后的土地补偿费用管理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提出并接受安排旅游;被告人王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接受他人安排旅游,为他人谋取利益,二人的行为均构成受贿罪

三、内幕交易必受重判

新廉政准则增加内容

第一条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五)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随着中国股票市场的繁荣,部分领导干部利用自己掌握的信息,大肆从事内幕交易,从中牟利

内幕交易股市敛财 东窗事发贪官落网

那是2000年初,海南兴业聚酯公司打通了公司股票上市的融资渠道。在公司股票即将上市发行时,时任海南兴业聚酯公司董事长的刘连琏萌生进行股票内幕交易从中敛财的念头。但经过反复思忖,刘连琏又觉得运作不好会担风险,担心东窗事发。

后来,贪欲终于战胜了理智,她自认为不会出事,即使是东窗事发,大不了丢官免职,落个内幕交易,泄露信息罪名,只要搞到大笔的钱,坐一次“高薪监狱”又有何惧

四、房子一样不能“多拿多占”

新准则增加内容

第一条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六)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为什么最好的房子总是属于“公仆”

位于信阳市湖东大道2号的“园桂园”是信阳市国土资源局的家属院,土地来源为信阳市国土资源局的二级机构——信阳市国土储备中心2004年花3000万元巨资收购的一块40亩黄金地块,紧临信阳市的浉河和湖东大道,被誉为信阳市最适合居住的区域。

“园桂园”里,家属院被一条水泥路分为东西两侧,整个院子里,栽有几十棵桂花树,每棵都有碗口粗细。别墅前,栽有十多棵香樟树,门卫告诉记者,“每棵要1万多元呢”…

五、“期权寻租”难逃惩处

新廉政准则增加内容

第二条 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

(六)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在位不敢收,就等着退休

一些腐败分子在职时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但并不立即收受财物,而是等离职后在收受此前约定的报酬,人民群众对这种“期权寻租”的腐败行为深恶痛绝。

对于这种变“现货”为“期权”的隐蔽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8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此类行为以受贿论处

六、隐蔽的贪污方式:以交易形式侵占公共财产

新廉政准则增加内容

第二条 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

(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低价收购国有资产,贪官敛财新手段

国家工作人员以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原属于公共财产的房屋,汽车等物品,虽然行为人支付了一定的费用,但明显违反等价交换原则,支付的费用与该物品的正常价格明显不符,这属于一种象征性交易行为,即以交易为名,行贪污之实。

某国企公司下属单位苏州北方实业发展公司总经理、苏州中盈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李伦,采用低价购买房产的方式变相侵吞公共财产99万余元,并在转让国有资产的过程中滥用职权,造成近2000万元国有资产流失。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两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李伦有期徒刑十五年

七、公共基金,谁动就抓谁

新廉政准则增加内容

 第三条  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有下列行为:

(八)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老百姓的保命钱也敢“黑”

上海社保腐败大案暴露了公共基金管理方面的漏洞,也引起了有关方面的重视。在日前召开的全国劳动保障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表示将建立专项检查制度,每年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部分省市社保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发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直接对市县进行抽查

八、在阳光下选拔干部

新廉政准则增加内容

第四条 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不准有下列行为:

(八)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选官不唯才,只选自己人

李源潮部长的讲话给人们提了三个方面的醒:一是对于干部人事制度的提醒。要真正改变干部唯上不唯下的局面,改变领导权力过于集中、大权独揽的局面,建立起权力制约、监督机制。二是对于靠买官卖官,裙带关系、任人唯亲;拉帮结派、搞小圈子投票三条邪道晋升的官员们的提醒。三是对于任人唯亲、唯近领导的郑重提醒

九、超标建造楼堂馆所就是触犯党纪

新廉政准则增加内容

第六条 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不准有下列行为:

(二)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

最气派的房子不是政府就是法院

事实上,就外观而言,颍泉区政府大楼与美国总统府并不相像。比较而言,倒是更接近于美国的国会大厦。而实际上,它是一座被张治安认为属欧式风格的建筑,其原型来自于上海闵行区法院大楼

十、打击经济领域的“权力寻租”是反腐的重中之重

新廉政准则增加内容

第七条 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
   (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
   (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
   (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
   (五)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

“房地产潜规则”让贪官都害怕

每当有重大利益关系的“调规”(调整规划),一些早已认识或经朋友介绍的开发商就会送上一大笔“感谢费”,而且大多数是逢年过节时送来,比平时的礼金数额要大,名义上虽是“帮忙感谢”,但梁晓琦很清楚:“每个表示拜节的背后都对应着相应的支持和关照。”面对开发商潮水般的攻势,梁晓琦开始还推辞客气,后来推不胜推,终于全盘照收。他回忆:“在我接受的贿赂次数中,2/3以上是利用年节机会表示的

十一、“形象工程”劳民伤财

新廉政准则增加内容

第八条 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
   (二)虚报工作业绩;
   (三)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四)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
   (五)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
   (六)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形象工程”已经到了不得不治的地步

在一个法治社会,政府的资金来自于纳税人,而纳税人的钱是要花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从当前来说,最重要的不应该是形象工程,而应该是民生工程。我们的政府财政仍不富裕,因此,就更要做到把钱花在刀刃上,花在老百姓身上。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在“形象工程”背后丧失的不仅是土地,更有民心。眼下“形象工程”已经到了不得不治的地步

但愿不只是“更新病毒库”

如果反腐系统是杀毒软件

13年,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反腐倡廉工作也面临新的挑战。贪污腐败的花样越来越多,手段也越来越隐蔽。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党中央公布了新的廉政准则。我们常说,党纪国法,《廉政准则》就是震慑腐败分子的党纪。

倘若我们的整个反腐败系统是一套杀毒软件,那么这一次重新公布廉政规则无疑是对病毒库的一次更新。但是我们不仅仅希望看到一次病毒库的更新,我们更愿意看到这套杀毒软件能清除一切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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